发布日期:2026-05-01 14:42 点击次数:108
前两篇文章,我们谈了移民申请审批三大因素之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。今天聊下最后的一个“变量因素”。
我认为,影响申请获批的变量因素有:一,移民申请团队的能力;二,移民申请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。
其实,在我写下这两点之后,大家基本上已经知道我会说什么了。我就简单的阐述一下即可。
一,移民律所(移民申请团队)的能力
毋庸置疑,这是移民申请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,但也是最不稳定的一个因素,因此我把它归到“变量因素”里。我们可以从“移民律所的口碑,成功案例和做申请的负责程度”来分析和评估移民律所(移民申请团队)的能力。
这里我只谈美国移民律师,不谈中国的移民中介。因为移民中介自己不会做移民申请,他们也需要把案子转交给移民律所。那么移民律师的口碑和所做过的成功案例就尤为重要。目前在美国,也就那几家移民律所做得最好。大部分的移民律师要么就是入行时间太短,成功案例太少;要么就是申请质量不稳定,做case的能力和服务态度参差不齐。
2004年,因为我自己要办理移民,我联系了几乎所有全美有名气的律所(老美律所+华人律所)。而十几年过去后,依然还在移民申请行业的那几家律所,才是你可以锁定的律所。
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是:每一家律所都有自己的优势或者说强项。没有那一家律所可以拍着胸口说:所有的美国移民申请方式,我们都是做得最好的!你虽然无从得知,但是我知道哪家做EB1-A最好;哪家做NIW最好;哪家做L1/EB1-C最厉害;哪家做EB-5最有经验;哪家做EB-5诉讼比较靠谱;哪家做xxxx,xx,xxx(不方便打出)很有戏。而这些经验都是我在美国20年的移民实战中得出的!
对于律所,还有一点需要看,那就是:对于你的case,他们是否愿意go above and beyond?
“go above and beyond”这句英文是什么意思呢?没办法直接翻译。大意就是说:你的律所(移民申请团队)是否愿意付出他们职责范围(与移民申请费用匹配的)之外的额外时间和精力,站在你,申请人的角度,尽最大可能让你的移民申请获批。这一点太关键了!而这种go above and beyond在申请人的case被移民局拒绝或者收到移民局的RFE补件通知的时候,尤为关键。原因为何,不需要我多说了吧?
但凡写到移民分享,我就刹不住车了。本想今天继续写完“二,移民申请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。”的。可惜最近太忙,只好下次再分享了!
下一次,我们聊变量因素(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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